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3 18:20:00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近日,武汉市一位工程师杨先生的求职经历在网上引起热议。2024年4月,拥有十余年行业经验的杨先生通过面试获得某公司下属企业28万元年薪的录用通知。谁知一个月后企业以“业务架构调整”为由单方面毁约,岗位凭空消失。为入职,杨先生已拒绝其他工作机会并着手准备,最终他被迫诉诸法律。经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调解,企业赔偿4.5万元。
从高薪邀约到岗位“蒸发”,从满怀期待到对簿公堂,本应职场双向奔赴的佳话最终以4.5万元赔偿画上句号,这让更多的人关注职场诚信的问题。
杨先生的案例绝非孤例。2024年某主播因企业临时取消录用损失半年收入,获赔13万元。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约12%涉及录用通知书违约。某招聘平台数据也显示,2023年企业单方面取消offer的比例同比上涨37%,“业务调整”成了万能借口。
民法典第500条明确规定:缔约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致他人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案中,法院认定企业发出录用通知构成“要约”,杨先生基于信赖利益采取行动,企业毁约确属违法。但有法学家认为,杨先生的维权看似胜利,实则暴露职场诚信中存在的两大痼疾。
第一是企业违约成本低廉。按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企业仅需赔偿求职者实际损失。以此案为例,杨先生因未正式入职,难以主张全额薪资,4.5万元仅为年薪的16%,“求职者等待期收入损失、机会成本、精神压力等隐性损害,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计算标准。”劳动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峰指出。而企业省下的招聘成本、岗位空置费用可能数倍于赔偿金,当违法成本低于失信收益,一些企业自然会铤而走险。
第二是劳动者维权门槛高。从取证、立案到调解,杨先生耗时近一年,若非坚持诉讼,多数人只能忍气吞声。某招聘平台数据显示,超6成劳动者遭遇offer被“鸽”后选择沉默,主因是“怕影响职业声誉”“举证困难”。
笔者认为,企业轻率毁约,摧毁的是社会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契约精神的基石。要终结“offer变废纸”乱象,尚需多管齐下、齐抓共管。
立法层面,应尝试将录用通知明确纳入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借鉴国外经验,设定“签约毁约赔偿金=岗位年薪30%”的底线标准,倒逼企业审慎决策;技术层面,探索推动电子offer与人社部门系统联网,一旦企业毁约自动触发信用记录,让“失信雇主”在贷款、招投标等领域寸步难行;文化层面,建立职场“黑名单”共享平台,鼓励劳动者匿名曝光不良企业。
从根本上来看,拒绝“职场鸽子”,既需要法律“长”出牙齿,更需要一场重温契约精神的全民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