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19:17:00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
2025年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和林格尔县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5)17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25年各学段招生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林格尔县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教育关爱帮扶。全面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民同招”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组织实施和林格尔县幼升小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根据和林格尔县区域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加强学龄人口变化预测,科学合理确定小学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
(二)合理安排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不高于15%。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三)加强跨区域、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联动,数据共享,坚决落实“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五)通过线上提供佐证材料审验的,不得要求家长线下提供纸质材料;确实需要家长提供纸质材料的,要落实“线下只进一次门”。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1690人)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辖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9个教学班815人。其中和林格尔县第一小学4个班180人,班容量为45人;和林格尔县第二小学5个班225人,班容量为45人;和林格尔县第四小学4个班140人,班容量为35人;和林格尔县第五小学6个班270人,班容量为45人。
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辖区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8个教学班675人。其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5个班175人,班容量35人;乳业开发区第一小学5个班225人,班容量45人;乳业开发区第二小学2个班70人,班容量35人;内蒙古师范大学云谷学校3个班135人,班容量45人;枫叶学校2个班60人,班容量30人;圣望学校1个班10人。
公喇嘛小学2个班70人,班容量35人、新店子小学、新营子小学、董家营小学、巧什营小学、舍必崖小学计划各招生1个班每班26人,共计200人。
(二)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本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在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后自愿选择入学信息采集,如所在片区学位已满,家长可自愿选择调剂或下一年度入学。
定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空余学位情况,针对外来人员子女,优先保障其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家长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县教育局根据“蒙速办 APP”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结合我县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依据招生顺序位和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城关镇辖区小学优先保障城关镇内有自有房且具有城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具备城关镇户籍、无自住房适龄儿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如个别学校划片范围内录取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对适龄儿童依次录取:
1.户籍不在城关镇但在划定的片区内监护人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
2.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划片区域内有自有住房且能提供相关材料的;
超过招生计划的调整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在居住片区内招生,如学校的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各乡镇小学与属地公安、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本乡镇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到学校就读(含随迁子女)。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招收内蒙古师范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和本校教职工适龄儿童,红夭子、台格斗、白彦兔(含沙忽拉)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师大北街以南,师大东路以西,开发区管委会前街以北,209国道以东片区内(学府嘉苑、学府文苑、岭南小区、圆缘小区) 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然后再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次录取校园周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铺村原户籍的适龄儿童按附校建校时签订协议执行。具体招生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云谷学校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招收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城市规划范围内住宅小区适龄儿童;丹岱、克略、古力半、恼木七太、七杆旗、郭家营、郭宝营、六犋牛、雅达牧、保尔此老共10个行政村(社区)原户籍适龄儿童;与盛乐镇小学的共享片区一家村行政村原户籍适龄儿童。具体招生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乳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招收三铺、西夭子、公布营等行政村及学校周边有自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入学,然后再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次录取乳业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乳业开发区第二小学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招收翔宇小区、上土城、下土城、南园子、东沟子、党福夭等行政村适龄儿童及周边居住的有自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入学,然后再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次录取乳业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学校若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华枫学校、圣望学校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招收自愿到本校就读的县内户籍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校自主完成招生。
枫叶学校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29号文件精神,面向全社会适龄儿童自主完成招生。
(四) 招生程序
1.预报名
5月1日—31日期间,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下载登录“蒙速办APP”,左上角点击选择“呼和浩特市”,进入“一件事专区”,下滑屏幕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小学入学办理”,进入““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首页,按要求选择报名类型并如实填写适龄儿童相关信息。6月1日—10日期间,2019年9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自愿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未在规定时间内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视为在本区没有入学需求。
填写完成信息后,请在报名期内不间断再次进入报名页面查看信息审核进度,如出现“未通过”字样,可点击“未通过”进一步查询驳回原因,根据要求及时修改错误信息再次提交。
2.信息采集及审核
城关镇辖区小学:监护人须按照《和林县2025年小学秋季招生预报名公告》要求,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产权公证书、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水电燃气缴费凭证等有效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呼和浩特市幼升小信息采集平台,由和林格尔县教育局组织完成线上审核。
各乡镇小学、乳业开发区第一小学、华枫学校、乳业开发区第二小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枫叶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在6月底前自行完成线上信息采集及审核。
3.结果查询
录取结果(8月10日后):登录“蒙速办APP”,左上角点击选择“呼和浩特市”,进入“一件事专区”,下滑屏幕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小学入学办理”,进入“青城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首页后在下方点击“我的报名查询”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分班结果(开学两周内):登录“蒙速办APP”,搜索“小学分班结果查询”,点击进入“小学分班结果查询”页面,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四、“阳光分班”工作安排
全县各小学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全部实行“阳光分班”,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班工作将在开学前两周内完成。
各招生校要在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新生录入。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到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二)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其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最后将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
(三)现场随机分班。和林格尔县教育局组织各小学“阳光分班”工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学生、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分配,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分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教育局基教股和纪检部门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积极做好招生入学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各校未经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允许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严禁以各种形式变相宣传考试分数、排名、升学率等内容,严禁学校、教职工私自发布教育类、招生类等相关信息和解读;各公办、民办学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的工作宣传内容要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发布;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或报备后新闻工作组织不力,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涉事学校及当事人严肃处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各校坚决杜绝通过考试、委托招生等形式录取学生。严禁县直属公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接收择校生(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不接收转学生,第二学期开始方可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但班容量不得超过今年计划招生的人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学生入学。
2025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县纪委监委与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将对全县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擅自招生,造成超班容量、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准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将认真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检年审制度,把规范招生作为年检年审的必查内容,出现严重问题或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有计划停办的民办学校要提前半年内向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备案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做好学生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招生政策解释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招生政策解释
(一)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二)落实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来我县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统筹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对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辖区学校安排送教上门。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育局会同残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丨来源:和林格尔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