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5:56:00
清明期间,春耕生产、祭祀扫墓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不当的野外用火,很容易引发火灾。近日,我县查处了多起因违规用火引发火情的案件。
白沙镇白沙社区廖某扫墓时因不当焚烧香纸、燃放鞭炮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廖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麦岭镇财富塘村西南方向约1公里远的“狗头山”(地名)的4亩油茶树及周边山林也被山火烧毁,过火面积达9.3080公顷(合139.62亩)。犯罪嫌疑人首某某向森林警察大队投案自首,对因焚烧地上干草不慎引发山火烧毁油茶树、桉树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周光少说:“近期已破获6起失火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失引发火灾的,将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过火面积,林地面积30亩、疏林地60亩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公安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祭扫,提高安全意识,在扫墓过程中做好防火工作。富川森林公安对违规用火行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平安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