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3 08:03:15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的目的
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并让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勤管理
(一)、本公司上下班需进行“钉钉软件”打卡,(具体方法按公司钉钉软件规定为准,通常是刷脸打卡)。
(二)、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在钉钉上进行考勤记录。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所有人员务必自觉遵照执行。
(三)、参加签卡考勤的员工因任何原因上下班未能正常打卡(包括外出办公)确实到岗而未打卡的,需在次日下班之前向直属上司以及行政人事部提交补卡申请,由行政人事部门考勤负责人备案,以便核查员工考勤。
第四条 考勤规定
(一)、公司实行每周五天40小时工作制,员工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本职工作。
(二)、公司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三)、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打卡,未按时打卡者按缺勤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迟到/早退规定:
(一)公司员工9:00以后到岗为迟到,18:00以前离岗的为早退;网络部未工作够8小时,按早退计算;
(二)市场部、培训部员工每到一地必须上报服务对象正常上班时间,签到时间为服务对象上班时间的前5分钟,市场部、培训部未按时报告位置定位考勤,按迟到/早退计算。
第七条 迟到/早退及旷工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每次处罚20元(公司员工允许每月累计3次迟到/忘打卡/迟发日报)。
(二)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旷工一天,处以日平均工资的三倍罚款。
(四)当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不含)者、年度累计谎报请假证明资料三次者均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无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连续旷工两天(含)以上或月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打卡/签到:
(一)每人每天必须有上班打卡和下班打卡,每天有一次未打卡扣除人民币:50元,全天未签到,视为当天旷工,出勤忘打卡/忘签到必须提交忘打卡申请,行政人事部备案后与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出次数按20元/次处罚。
(二)市场部、培训部必须在上岗地点打卡,不允许在宿舍签到,一经发现按50元每次扣罚。
第九条 日报:
市场部、培训部必在次日上班前一小时将本人之前一天日报按公司指定方式上传,超出时间上传的,视为迟发并按次扣除人民币:贰拾圆整(¥20.00),未上传的每次扣除人民币:伍拾圆整(¥50.00)。
第十条 考勤的统计
(一)每日考勤由行政前台负责统计,由行政人事部核查。
(二)每月5日下班前,由行政人事部将上月考勤统计后编制成《月度考勤汇总表》,会同相关原始书面证明材料报审核。于每月8日下班前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上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工资核算的凭证。